女儿女婿一定不能“摔丧盆”吗?

现实生活中,在北方许多地区,有女儿女婿不能摔丧盆的说法和讲究。就是说,有儿子的,儿子摔;没有儿子的,侄子摔,反正女儿女婿不能摔。

这肯定是民间对规范丧礼的误读和误传。古法丧礼的核心要义是家庭香火传承。就是说,谁继承家业,谁传承香火,就是谁主丧摔盆,并没有严格的男女分别。我们对照规范丧礼典籍和古典名著,讨论一下这问题,供大家参酌与评述。

1、传统文化条件下,家庭没有儿子传承家业主丧摔盆的,有以下几种解决办法

(1)同宗过继承嗣。按《仪礼》规定,家庭无子的,可以从兄弟、同堂兄弟或同宗兄弟中过继一个男孩,作为嗣子,传承香火。注意,嗣子与嗣父为亲子关系,且过继关系一旦达成,嗣子与生父的亲子关系终止,即由父子关系变为叔侄关系。

所以,侄子主丧摔盆,必须首先过嗣,即必须过继成为嗣父房头中人,承担嗣父房头的家庭责任,并且与生父解除父子关系,才行。

历史上,同宗过嗣的例子太多了。三国时的袁绍是同宗过嗣。南朝宋时的刘义庆是同宗过嗣。南宋皇帝宋孝宗宋理宗都是同宗过嗣。大名鼎鼎的袁世凯,是同宗过嗣。我们敬爱的江泽民同志也是同宗过嗣,嗣父江上青。

(2)女儿守门承嗣。就是说,家庭没有儿子的,女儿不出嫁,直接在家传承家业,延续香火,是可以的,俗语叫“老姑娘守门”。

按《仪礼》《礼记》的典籍的记述,女儿不出嫁在家,其权利义务关系和家庭仪礼位份与儿子是一样的。这时候男女完全平等,没有男尊女卑。

但女儿变成老姑娘后,仍然需要采取过嗣的办法延续香火。即采用同宗过继的办法过继嗣子,传承家业。

电视连续剧《大宅门》写的是家事,剧中蒋雯丽扮演的那个白玉婷,就是老姑娘守门。后来年龄大了,过继大房的孙辈人员白占青为继承人,承嗣香火,结果被卷走了全部家产。

(3)招赘承嗣。招赘就是招男子进门为嗣子,即男人嫁给女人,俗语叫倒插门。

传统文化只认可同宗过嗣,不承认异姓过嗣。招赘的核心意义是异姓过嗣,即以女婿为嗣子。

严格意义上的招赘必须改姓,即将入赘人改为女方父亲姓氏。入赘人首先是嗣子,然后才是女婿。

在礼仪位份上,入赘的女婿是儿子,招赘的女儿是媳妇。所以,家有丧事,赘婿理所应当主丧摔盆。

《西游记》中,猪八戒到高老庄,就是入赘,即做老高家的上门女婿

实际生活中,特别在农村,招赘的情况很多,但过程大都坎坷,结局好的不多。原因是现在的家庭功能和作用降低,多数人也不讲礼仪,没有规矩意识。所以,对于招赘,有钱人家还好说,越是穷困的家庭,问题越大。

2、文学作品关于女儿女婿摔丧盆的记述

四大名著之一的《红楼梦》,是清代早期作品,里面秦可卿死写了四个回目,初终治棺写一回,王熙凤理事写一回,路奠写一回,出殡写一回。民俗资料十分丰富。

第十三回:“秦可卿死封龙禁尉 王熙风协理宁国府”中叙述:秦可卿生前无子,死后,她平时身边侍奉她的有个叫宝珠的丫环,“万愿为义女,请任摔丧驾灵之任。”贾珍为此很高兴,“即时传命,从此皆呼宝珠为‘小姑娘’。”出殡之日,“宝珠行未嫁女之礼,摔丧驾灵,十分哀苦。”所谓“摔丧”,即是摔丧盆。

古代名著《金瓶梅》是明代中后期作品,生活史料价值巨大,有许多如烧丧摔盆等民俗描写。第六十五回“愿同穴一时丧礼盛 守孤灵半夜口脂香”中,说:西门庆没有儿子,所以,其妾李瓶儿死后,出殡之日,“那女婿陈经济跪在柩前摔盆”,第八十回“潘金莲售色赴东床 李娇儿盗财归丽院”写西门庆死后出殡之日,“临棺材出门”,又是女婿陈经济在灵前“摔破纸盆”。所谓纸盆,就是烧纸的丧盆。

3、主丧摔盆的核心意思是传承家业,延续香火,就是说,谁是继承人,就是谁摔盆

(1)礼不乱法,自古而然。就是说,自夏商周秦汉到唐宋元明清,中国人文历史四千年礼仪礼制应当遵守当时的法律规定,应当遵从当时的政府管制。是一般规制,也是一般要求。家庭中的事,讲礼;社会上的事,讲法。法不废礼,礼不乱法。

现行法律男女平等,女性男性有同等的继承权,相应地在礼仪上的位分待遇也应当平等。所以,当今社会条件下,理论上讲,女性不管嫁与未嫁,父母过世,没有兄弟的,都是可以领丧摔盆的。即便有兄弟,长姐当家主事的,也可以摔盆。

(2)自古以来,“死不妨生”“死不废生”都是丧事操作的一般原则。就是说,丧事操办不能妨碍生者更好地活着,更不能对生者产生损害或其他负面影响。死者已死,生者还生,天道轮回,自然而然。

规矩是死的,人是活的。原则要遵守,规定要施行,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权变更为重要。计划生育四十年,只生一个好,独生子女几代人。政策走到这步,礼仪也应当随之跟进。那些拘泥于礼仪不知变通的,那些抱着古礼的死猪头啃着不放大的,肯定是不知礼的,也肯定是不明智甚至是错误的和愚蠢的。